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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税收留置权申请将提速 供欠税人纾困

2008-12-17 源自:今题北美

    美国国税局1216日宣布一项有利房主的政策,为手头拮据的房主重新贷款或售房提供方便。国税局将加快进程帮助有房者避免联邦税收留置权(federal tax lien)的阻碍,使房主能更加容易地获得抵押再融资或者销售房屋

            处在财政困境的屋主可请求联邦税收留置权(federal tax lien),成为次于贷款机构的次级留置权,以便重新或调整贷款。在被出售房产价格不抵房屋贷款数额的情况下,纳税人也可以要求国税局清偿或解除其对房产的要求权。

国税局官员Doug Shulman说:“国税局不希望成为人们保留或出售房屋的障碍。我们希望更多的人知道,留置权的不同选择以及我们正在加快审批速度,这样人们可以为他们的房屋抵押再募集资金或出售房屋。”

通常情况下要求撤销税收留置权或改为次级税收留置权(secondary lien)的申请递交后,审批通常需要30天。国税局决定加速审批过程,已唤醒低迷的经济。

联邦税收留置权是指,当纳税人积欠国税局税款时政府可提出纳税人的财产作为担保或用来支付所欠税款的法律要求。政府同时会通知其他债权人,国税局对该财产有税务留置权。

如果国税局认为”税收留置权降次级留置权让贷款机构拥有主要留置权,会有助于收回税收债务,国税局就会将其留置权转为次级留置权。贷款机构普遍希望他们的留置权优先。

如果纳税人放弃的房屋所有权的财产数额低于房贷数额,并且房贷级别高于税务留置权,纳税人也可向国税局申请清偿证书(certificate of discharge )。清偿并不免除一个人的税务欠款,但它解除对某一特定财产,如房产的留置权。国税局将仍然保留其对纳税人其它财产的留置权。

国税局的这一政策主要是针对那些通常按时交纳全部税款,但“因为目前的非常时期而拖欠税款”的人。

通常情况下要求撤销税收留置权或改为次级税收留置权的申请递交后,审批通常需要30天。国税局决定加速审批过程,已唤醒低迷的经济。

税收留置权清偿或次级的申请没有正式表格,但应按照国税局公告783784的说明。申请人须提交书面打印的申请信件和相关证明。

国税局每年发出60万份联邦税收留置权通知。由于经济衰退,目前已发出超过100万份与房产或个人财产有关的税收留置权通知。